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演艺数字化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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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星海演艺集团

  一、项目实施背景


  发展数字演艺事业,加强对数字演艺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是对《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推动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等国家数字化政策的积极响应,也是对我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的积极探索。科技与艺术的融合型人才,已经成为关系到舞台事业长远发展的特殊紧缺人才。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英文名称为ChinaNationalArts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二)实施主体简介


  广东星海演艺集团成立于2004年,是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直属广东文化和旅游厅依法注册登记的文化集团,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集团由事业、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单位联合组成,目前成员单位有12家。集团近年来推出了“星海演出院线”“星海直播”“网演中国数字文旅平台”“数字文化站”“数字文旅产业应用实验室”等一批新的数字化项目。


  (三)项目简介


  本项目旨在通过系统理论学习、方法训练和实践演练,培养一批具有开阔视野、现代演艺产业理念及经营能力、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数字演艺经营管理人才。项目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对口指导相结合,制定包含专题讲座、名家指导、实地考察、实战演练、业界交流在内的完善课程体系,使学员建立数字化思维,探索多元实践路径,适应数字时代语境,了解市场运行机制,能对接行业前沿,并掌握数字化演艺项目的策划、营销推广、管理等重要能力。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


  具体培训安排为:


  1.7月9日-8月7日,广州、深圳集中培训。


  2.8月底-9月初,杭州、上海考察交流。


  (二)培训地点


  广州、深圳、上海、杭州等地。


  (三)课程设置


  围绕数字化时代演艺产业的影响与对策、趋势与动态、机遇与挑战、模式与路径、管理与实操等方面进行培训,从政策、产业、技术、经营管理等层面全方位、系统性地进行数字演艺经营与管理知识讲授。


  (四)考核机制


  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出勤占30%:课堂表现占30%;结业汇报占30%,综合评定考核占1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宋官林、高宏存、陈少峰、李凤亮、黄昌勇、林凡军、马述智、孙亮、王炜等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及行业翘楚。(以实际邀请为准)


  (六)培训成果展示


  学院优秀数字演艺项目策划方案、前沿沙龙成果、案例研讨成果将集合成册。


  (七)学员管理


  项目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以下任一情况,将取消其培养计划: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相关制度;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


  四、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1.项目遵循高层次、小批量原则,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选取数字演艺相关领域学员20名。学员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演艺领域贡献较突出、有较大培养潜力的在职人才,能保证有相对充裕的时间参与学习和实践活动。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舞台艺术相关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艺术管理运营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演艺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2.其他条件:未参加过国家艺术基金同类项目。能保证集中培训期间脱产学习(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盖章确认)。凡是具备上述条件的,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申报。


  (二)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根据提交材料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定选拔,根据分数进行排名,录取前20名为正式学员。


  2.主办方会对入选学员将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放录取通知,请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并于指定日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到手续,因学员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视情况递补。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1.通过广东星海演艺集团官方微信公众号所发布的招生简章,自行下载并填写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演艺数字化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报名申请表


  2.经本人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脱产学习证明”盖章确认电子版(附件2)


  3.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电子版(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明、作品获奖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等)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5.个人相关获奖成果材料或相关项目经历等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材料(包括且不限于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成果证明等)


  报名材料均以电子文件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和压缩文件均以“姓名+单位+演艺数字化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命名,并于6月10日前通过邮箱gdxhyyjtywb@163.com发送报名。


  (三)报到时间:2023年7月9日


  六、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及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3《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杭州上海考察交流期间的往返交通费由学员自行承担。


  (二)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20-37582676(广东星海演艺集团李老师),020-37815515(广老师)


  咨询及材料报送邮箱:gdxhyyjtywb@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海山街1号广东星海演艺集团


  (三)注意事项


  1.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签名),学员须保证所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2.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执行。报到时,学员将与培训责任单位签订培训期间管理协议。项目执行单位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演艺数字化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