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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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揭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传达落实国家、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普查任务、部署下一步工作,推动揭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高质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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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揭阳市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科学分析形势,准确把握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目标任务要求,认真对照普查标准,坚守“应保尽保”的底线,倒排工期,确保普查进度,并将质量控制贯穿于普查全过程。广泛调动,建强普查队伍,强化保障,确保经费到位,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普查,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文物普查工作合力,对普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决策,各地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文物普查的支持力度,为文物普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抓好文物安全工作,整治文物安全隐患,化解文物安全风险。

会上,揭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要负责人汇报了揭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情况;审议并通过《揭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和《揭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此次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23年11月开始至2026年6月结束,普查标准时点为2024年4月30日。普查范围涵盖市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1911年以前的古建筑、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等,并首次明确将文化景观纳入普查对象。普查任务是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公布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